楚天金報訊 金報訊(記者廖志慧 通訊員陳穎)省屬國企領導人任職,首次實行任期制,不再“一任到底”;年滿60歲的“一把手”,原則上應辦理退休……記者昨悉,我省省屬國企領導人員管理體制改革已拉開大幕。
  今後,去行政化、面向市場選人用人,將是省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任用“主旋律”。根據省屬企業的功能定位,對22家省出資企業領導人員,按照平臺、金融、文化、競爭等企業類別進行差異化管理。對交流到省屬企業任職的黨政幹部,不再沿用黨政幹部管理辦法,而是按照企業領導人員進行管理。
  此前,省委辦公廳出台《關於進一步完善省屬企業領導人員管理體制加強企業領導人員分類分層管理的意見》,對省屬企業領導人員的任用標準、職數管理、考核評價、退休制度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按照規定,省屬企業領導人員實行任期制管理。設立董事會(理事會)的企業,董事長(理事長)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每屆任期3年。領導人員任期屆滿經考核合格的,可以連任,但在同一崗位任職時間一般不超過3屆。
  省屬企業領導人員退休年齡也得到規範。年滿60周歲,原則上應在免職的同時辦理退休手續。擔任法定代表人的省屬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業績突出、近3年考核均為優秀的,經批准可適當延長任職年限,最高不超過63歲。
  對於一些企業領導人兼職問題,意見也做出了明確規定。確因工作需要的,省屬企業領導人員可下兼一級,兼職一般不超過兩家。現職省屬企業領導人員不得到除出資企業之外的其他企業兼職。同時,兼職期間,不得在兼職企業領取薪酬、津補貼、福利費、交通費及其他收入。
  (原標題:省屬企業領導人首次實行任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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